1)第十四章 世界那么大,商场那么小_我是你第一眼的霍青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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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桐市的秋意,愈来愈浓。满城金黄的梧桐,软软地铺在大街小巷,光秃秃的枝桠,给许久未见的天空让出了阳光。

  这个季节,好像是这座超级现代化大都市里,最浪漫的季节。

  林初欢试用期满,以部门最优秀的考核成绩和三个月来累计最多的顾客表扬数量,顺理成章地转为正式员工。转正后,她和宋心怡一样,有了固定的休息日。她很珍惜这难得的休息日,昼出夜伏的工作日没能完成的家务,她都要堆积在这一天内集中攻克。

  因为是轮休,所以林初欢的休息日是不固定的。有时能和妹妹林素喜一起在家休息,这天就像两姐妹的节日一样,林初欢会做一桌子小菜,林素喜会买一大袋零食,边看韩剧边吃个不停。

  不过大多数的休息日,都是林初欢在家陪着床单、洗碗池、抹布、扫帚一起度过的。林素喜是免费师范生,在师范校里住读。虽然没有学费之忧,但在大城市里生活,吃用开销还是要比她们出生的小镇昂贵得多。林素喜考上大学时曾经表示要勤工俭学完成学业,林父和林初欢都坚决反对。这个在家从小到大都由姐姐一手操劳的小女儿,怎么过得惯清苦孤单的异地生活?与林父一合计,决定让林初欢一同来这座城市做陪读姐姐。一来这里打工赚钱比小镇上容易些,可以在经济上多支撑林素喜的求学生活,无须她边念书边工作压力那么大;一来有林初欢在这座城市,林素喜就算有了一个落脚窝,休息节假日不用死守在寝室内,可以去姐姐那好好休息,好吃好喝的补补一个星期的营养。

  只是,这个城市寸土寸金,学校附近最节俭的房租都远远超出了林初欢当初的预计,她只能在城市另一头租金相对便宜的地方租了一间小小的房子。反正林素喜不回来住的日子,她基本都在上班,房子的大、小、新、旧什么的,她也不很在乎。虽然离市中心商区远了很多,要转两部地铁,上下还要走不短的一段路,可林初欢觉得这既然是她选择的生活,她就应该无怨无悔地把它过好。她从不觉得生活对她有所亏欠,生活,就应该是生活展现在眼前的这个样子,如果我觉得它不够好,那么,就是我的不知足。

  林初欢是很知足随分的。不贪恋,不抱怨,安安心心地接纳着生活所给她的全部,所有事,所有人。

  中秋之后,她没有再向妹妹问起肖风。十八岁的林素喜,应该有她独立的朋友圈子。从再早几年开始,林素喜身边就开始出现络绎不绝的护花使者,林初欢知道,她是洁身自好的好女孩,她有她的分寸。在姐姐眼中,这个精灵一般的妹妹,是世间少数几个不耽溺于自己美貌的女子,虽然受宠,但并不骄傲。如果,硬要说羡慕她什么,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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