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百一十四章 宣谕_调教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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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是二百多年前的事情了,过往的一切只是一种传说,他们眼中每日看到的就是骄狂的蒙古贵族和呼啸而过的蒙古骑兵,终于在这一日,骄狂的蒙古人跑的无影无踪,原本统治沿河数百里方圆的蒙古人跑了个干干净净,一个也不曾剩下,而眼前的大明军队,就是赶跑蒙古人的强悍存在,对蒙古人他们已经是被奴役的一方,而眼前这一群比蒙古人更强大的存在,又会对他们做什么?

  或是,给他们带来什么?

  一切只能是猜测和接受,这些异族,单个来说可能凶悍和野蛮无比,但整体来说,对抗强者从来都不是他们的强项,如果这些异族真有什么可称道的地方,在长达千年的岁月之中,或多或少也做出一些事情来了。

  “告诉他们,”惟功的笑容很温和,但语气也是不容质疑:“大明会恢复在这里的统治,会在这里久留下去,北虏不可能再回来了。”

  随着翻译的话,跪在地上的各族首领都是又往下趴伏的更低了一些,有一些人,连头颅都趴在了地上。

  一个胆大的头人虽不敢抬头,还是用蒙古语问了一句。

  通事翻道:“大人,他说是不是恢复木古河卫?他家还有祖传下来的百户印信。”

  “告诉他,不设卫,过去的印信也无用了。”惟功呵呵一笑,相信与眼前这个所谓的世袭百户一样想法的头人肯定不少。

  大明以前说是建立都司,但在辽东边墙之外就是用的羁縻之法,设卫设所,印信就直接颁给有地位的头人,说是卫所,其实还是一个个的部落,只是名义上有了大明武职而已。

  国初大明强盛,北元残余被消灭时,朵颜三卫,各部蒙古,多半都领了大明的都督和指挥印信,结果如何?

  你强时,他便是你的臣子部属,你衰弱了,就是一群恶狼。

  这样的设卫法,根本无用,设它做什么?

  况且以他的职位权力,军事上做什么事都没有什么可被指责的,但擅自立卫,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以后会在木古河卫故地等处地方设民事厅和军事厅,分管城、堡、屯堡、驿、铺、台、墩,本总兵官视夷种如汉,汉夷一体,不论汉民犯法或夷人犯法,一体处置,绝不宽贷汉人,亦不会因夷种而稍假颜色,坏我法者,必重处!”

  清季的木古河卫没有任何变化,在清初到中期,统治力量很强的时候设柳条边,不准汉民到东北,结果后来中期之后才放开,后来中期之后才在木古河卫旧地设长春厅管辖军政民法事务,惟功设民政厅归民政司之下,处理种种民政事务,屯堡有屯田司管理,建筑有建筑司,将作有将作司,在此基础上没有必要设立大一级的民政机构,军事厅毫无疑问属中军部管理,也是应对塞外需要加强台站城堡的特殊情况而设立,和野战部队是两回事了。

  听到惟功的宣谕,所有头人,均是叩首行礼,凛遵无违。

  可能在此之后会因为民政厅或军事厅的管理而触犯到这些头人的核心利益,会有冲突,甚至引起反叛。

  但惟功绝不会退让,辽阳镇也绝不会退让。

  民族共存绝不是某一族的谦让退让可以获得的,一法之下,各族真正平等,不能因为汉人势大而偏向汉人,也不能因为夷种而故意打压,当然,因为夷人弱小而故意扶持,那更是傻到愚不可及的行为。

  惟功打算把民法和军法翻成各族文字,然后在各显要地方刻上石碑:凡遵循的,则视之如吾赤子,凡违背的,则必受吾怒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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